通知公告
成教函〔2023〕108号
各(区)市县教育、人社部门,各市属职业(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参照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2022年四川省中职学生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结合预报名情况,确定14个比赛项目,其中6个赛项分设学生和教师赛道、3个赛项为师生同赛、5个赛项为学生赛道(附件1)。正式报名后,参赛学校数不少于10个的赛项为本次比赛项目。
二、参赛对象
(一)名额分配
报名以校为单位组队。个人赛每校每赛项参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团体赛每校每赛项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1队,不得跨校组队。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由同一法人代表登记、使用同一办学资源、使用多个校名举办同一层次不同类别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按一所学校组织报名。
(二)参赛资格
学生赛道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在校学籍为准;教师赛道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教龄2年以上(含)的在职教师。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今年同一专业类赛项的比赛。
(三)指导教师
学生赛可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教师赛及师生同赛不设指导教师。
三、大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
各赛项比赛时间由承办院校确定,报组委会批准后开展竞赛各项工作,所有赛项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比赛。
(二)地点
按赛项承办单位地址分别报到,比赛地点由承办学校确定,并通知参赛学校。
四、评奖办法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参赛总人数的10%、20%和30%设置,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名事项
(一)请各参赛学校在四川职业教育技能创新中心门户网站(http://sicsve.cdp.edu.cn/)下载《2023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报名表》模板并填写,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名,于9月10日前上传汇总后的报名表,上传所需动态码见附件2。
(二)报名结束3日内,承办单位负责按照赛项规程及相关文件审核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信息,并做好与参赛学校对接工作。
(三)参赛队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含参赛选手顺序),如确因故不能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须于开赛前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并按承办单位要求提交变更资料和接受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须联络相关部门,形成紧密协调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比赛安全进行。
(二)各赛项承办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快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赛项有关工作。认真制定和落实安全预案、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的相应规范、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比赛筹备和实施全过程安全。负责本赛项筹备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加强与专家、企业、裁判、参赛师生沟通联系,认真做好赛项筹备、组织和后勤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比赛安全顺利举行。
(三)请各承办单位确认一名联系人,加入成都市中职师生技能大赛组委会QQ群(群号:920403784),保持与组委会的联系畅通,及时完成组委会布置的工作。
(四)各参赛学校要在参赛前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参赛选手的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参赛选手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出发前须统一组织对参赛队所有人员进行体检,掌握领队、指导老师、参赛选手的身体状况;有既往病史、患有严重疾病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各参赛学校要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定和承办单位相关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各参赛队伍的管理。各参赛代表队要服从裁判,不得现场顶撞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如对评判工作有异议,可由代表团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服从最终裁定。
(六)参赛选手应按照赛项承办单位要求,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及工作装等相关物件。
七、信息发布
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为四川职业教育技能创新中心门户网站,请各有关单位在比赛筹备至比赛结束期间,注意在平台查收相关文件及通知信息。
八、联系方式
刘晋州 联系电话:13908180676
陈 凌 联系电话:18982082203
林 庆 联系电话:13348860460
附件:1.2023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项目表
2.2023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报名动态码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23函108(双头)—关于举办2023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