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职业学校:
根据《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中银杯”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竞赛项目承办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各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申报承办的省级赛项应体现四川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的竞赛项目为主进行申报,赛道设置(学生赛、教师赛、师生同赛)与国赛保持一致;非国赛赛项设置以2023年度为准,不再新增。
二、申报原则
赛项申报须对应职业学校主要专业群,对接产业需求、行业标准和企业主流技术水平。坚持竞赛与行业要求、技术进步以及教学改革相结合;坚持与学校定位相结合,促进学校优势特色专业改革发展;坚持个人能力与团队协作相结合,突出学生综合能力展示;鼓励行业企业参与竞赛项目设计,提供技术和条件保障。
三、申报条件
(一)全省职业学校均可申报承办。以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学校,省级“三名工程”建设学校为承办主体,统筹兼顾其他职业学校。
(二)申报单位具备成功举办行业技能竞赛和市(州)级、省级或国家级技能大赛的经验,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从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的领导。
(三)申报单位所申办赛项相关专业建设水平省内领先,具有一流的师资和实训条件。
(四)申报单位所申办的赛项与当地的优势产业高度吻合,具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产业环境。
(五)申报单位应满足所申报赛项的办赛场地和设备需求,可容纳20支以上代表队参赛,设施优良,标准能基本对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满足赛项举行赛事相关活动的礼堂、会议室、体育馆等。
(六)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接待能力,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赛点周围宾馆数量充足、住宿环境良好,能够满足来宾、专家、裁判和参赛选手的住宿需求。
(七)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需成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赛项组织保障工作组,编制周密完善的赛事组织方案,具备良好的安全防范措施,有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
(八)申报单位应具备开放办赛的条件,能够做到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有足够空间安排参观通道或安排特定区域作为观摩区。
(九)申报单位需全方位宣传大赛,邀请省、市级媒体,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对大赛进行赛前、赛中、赛后全过程的宣传报道。
(十)申报单位需承诺落实采用云视频、融媒体等技术,将比赛现场进行网上同步直播,赛后提交赛场无死角高清画质监控录像。
四、申报要求
(一)高职组赛项:国家级“双高计划”建设学校限报5项,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含培育)限报4项,其他学校限报2项。
(二)中职组赛项:省级“三名工程”建设学校和高职学校限报3项,其他学校限报2项。
(三)连续两年承办同一赛项的学校不再申报该赛项,近三年获过该赛项国赛一等奖或承办国赛该赛项的申报学校除外。
(四)国赛赛项需结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且申报单位应优先选择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所公布《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入库企业、合作企业名单》中企业作为赛项合作企业。非国赛赛项相关要求原则上和2023年保持一致。
(五)近五年,在参赛、办赛过程中存在违反比赛规定,影响赛事公平公正行为的学校不得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所有赛项申报均在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平台进行,平台地址:http://scskills.cdp.edu.cn(以下简称大赛管理平台)。
(二)高职组赛项由学校直接进行申报;中职组赛项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三)具体申报操作流程可在四川职业教育技能创新中心门户网站(四川职业教育技能创新中心 (sicsve.cdp.edu.cn)- 资源发布- 规章制度)下载大赛平台操作手册查阅。
六、其他事项
(一)本届大赛赛项承办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1日24时(以大赛管理平台报名申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后平台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不符合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的承办申请不予受理。
(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4 年“中银杯”四川省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承办申报工作的通知》已通过OA发送至各校,请注意查收。
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4年9月20日